福建:鼓励文艺界人士中小学兼职任教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7-05-2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文联近日下发《关于协同推进中小学美育师资队伍建设的通知》,提出鼓励艺术家、社会文化艺术团体专业人士、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及高校艺术专业教师到中小学校担任美育兼职教师,满足学校特色发展和美育课程建设的师资需要。

    据了解,福建通过实施中小学新任教师全省统一公开招聘、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等措施,引导各地重点补充紧缺学科师资,近5年共补充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4000余人,但仍难以满足美育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与之相对应的是,高等院校开设了众多与美育相关的专业,文联系统下辖美术家、音乐家、书法家、戏剧家等12个专业性文艺家协会,专业人才多、艺术造诣深,可弥补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工作的不足。

    “创新美育师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强化高校、文联和中小学协作共建、资源共享,统筹整合教育系统和社会美育资源,形成育人合力,是破解学校美育师资紧缺、素质不高等问题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必然要求。”福建省教育厅厅长黄红武说。

    福建明确,鼓励各地选派艺术院团和文艺家协会专家、高校艺术专业教师到中小学校担任挂职副校长;鼓励各级文联系统艺术家到中小学校设立艺术家工作室或艺术教育工作坊,或与中小学美育名师联合组建美育名师工作室;鼓励文艺界人士、高校艺术专业教师和艺术专业研究生与学校美育教师签订师徒协议;鼓励依托艺术专业院校和文艺家协会建立美育师资培训基地,开展中小学美育师资专项培训。

    福建要求,各地建立以财政经费为主、多方投入支持的美育兼职教师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美育兼职教师评先评优机制。中小学校要为兼职美育教师颁发聘书,并将兼职美育教师纳入学校评先评优表彰范围。文艺界人士、高校教师到中小学校承担美育工作获得的各项奖励和研究成果可作为相应级别的教育教学成果,在评聘职称中予以使用。

    从今年开始,福建将在全省遴选50所中小学,采取与艺术家协会、高校艺术院(系)双向挂职、岗位互换、协同教研、共建名师工作室等方式,组建省级美育师资合作联盟,开展教育教研活动和艺术实践,提升中小学教师美育素养和专业技能。

    黄红武表示,福建还将继续加大美育师资补充力度,各地每年补充的中小学美育学科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新教师数量的15%。同时,支持中小学校具有艺术特长的在职教师或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管理人员兼职承担美育课程,鼓励美育专职教师以“走教”方式到其他美育师资紧缺的学校任教。